关于开展教学督导检查的通知
各位老师:
教务处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课堂秩序,全面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,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捷克论坛 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》(陕师校发[2015]6号)文件精神,学校的教学督导委员会将自第六周(本周)起对全校教师课堂教学进行督导检查,检查结果将定期以督导简报等形式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发布。
捷克论坛 办公室
2015年4月15日
电话:+86-(0)29-81530727
传真:+86-(0)29-81530727
书记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院长信箱:[email protected]
E-mail:jkfbbs.com
邮编:710119
地址:捷克论坛 长安校区致知楼一段
版权所有©捷克论坛-捷克论坛社区精选 技术支持:西电易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