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,《捷克论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(修订)》(陕师校发〔2019〕133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(7名学生通过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”渠道申请,未参与班级评议)等环节,本学年拟认定捷克论坛 本科生347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其中困难学生238人,特别困难学生109人。学院在2024年9月11日(星期三)—9月13日(星期五)进行了公示,公示期无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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